浙江環境監測工程有限公司
Zhejiang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Engineering Co.Ltd.
根據《國務院關于改革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的意見》(國發 [2018] 16號)和《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的實施意見》(浙政發 [2018] 47號)的規定,現將本企業在2021年工資分配信息披露如下:
企業名稱 | 清算的工資總額(萬元) | 職工人數(人) | 職工年平均工資(萬元) | 備注 |
浙江環境監測工程有限公司 | 4909 | 296 | 16.58 | 按工資總額實發數填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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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8月31日